201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安排

更新日期:2019-11-25  文章来源: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

按照《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举措》(国管节能〔2018〕279号)部署,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,努力实现单位人均综合能耗、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1.5%的目标,现将2019年主要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加强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工作落实

各单位要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内涵实质,完善部系统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,抓重点、扭关键,不断深化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工作。各单位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组长应全面履行节能管理职能,明确负责节能管理工作的内部机构和职责,及时报送本单位能源管理岗位和统计员变化信息和联系方式。根据年度节能目标设定本单位节能目标,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和节能措施,确保完成目标任务。组织开展和参加各级业务培训,落实节能工作专项经费,保障日常节能工作开展。

二、梳理完善节能工作管理机制

根据国管局能效领跑者、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等最新评价标准,完善本单位的能源计量、能源资源消费统计、能源审计、用能设备运行管理等配套制度,重点对物业服务单位和特殊用能部位加强标准化管理。我部将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督指导力度,结合能耗数据会审结果,开展2018年度公共机构节能考核工作;召开2019年度部系统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,总结部署节能工作,并依据节能工作考核情况对考核成绩优秀的进行表扬。鼓励单位内部采取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,在重点耗能区域开展试点合同能源管理和合同节水管理。稳步推进能耗定额管理,做好转变节能目标管理方式顶层设计,本年度将在能耗数据会审的基础上试行能耗定额管理,各单位可以在内部分解下达年度能耗定额标准。

三、开展新形势下节约型机关建设

部系统公共机构推动形成简约适度、绿色低碳的工作和生活方式,推行绿色办公、倡导绿色消费、践行绿色出行、提升单位绿化美化水平。助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,强化节能减排、节约保护水资源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。总结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经验,持续开展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活动,完成第四批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创建遴选工作。开展示范单位动态管理、节能效果评价和创建交流活动,积极响应能效领跑者、节水型公共机构创建活动,发挥示范单位辐射效应。

四、多措并举做好节能改造

推广市场化模式,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。拓宽资金渠道,探索应用绿色金融模式,结合既有建筑大中修改造,实施围护结构、供热、空调、动力、电梯、食堂、数据中心等重点用能系统设备和区域节能改造。优先采购使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,适度超前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充电设施安装条件。推广应用新能源、新技术、新产品,因地制宜做好可再生能源应用工程,鼓励实施清洁能源示范项目。对实施新建、改建、扩建工程项目实施节能论证,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和产品。

五、提高能耗数据统计分析水平

修订《工业和信息化部系统公共机构能源消费统计制度》,不断提升统计数据质量,建立和完善统计标准和台账,加大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信息系统应用力度。组织开展能源资源消费数据会审工作,各单位于4月底前报送年度能耗数据分析报告。配备节能监管平台的单位,要进一步提高平台使用效益,加强节能监管平台后期运行维护管理工作。

六、创新拓展工作范围

各单位要切实落实绿色发展要求,在巩固现有节电、节水、节油、节气工作基础上,逐步深化拓展工作范围,建立健全能源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制度标准,加快完善与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相适应的工作体系。

七、重视宣传教育与理论研究

深入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和节约能源资源宣传教育,认真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、全国低碳日、中国水周等主题宣传活动。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,引导干部职工树立生态文明理念。开展部系统公共机构“绿色行动先行者”评选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,于5月底前报送“绿色行动先行者”名单和事迹,部机关服务局将在网站上进行宣传。持续开展节能专业培训,自行或联合专业机构继续举办节能管理知识和节能技术培训,组织参加国管局远程培训班。加强生态文明体系建设、智能化标准化管理、绿色化节能改造等方面的理论研究,促进管理研究在实践中的运用。